医疗事故死亡属于几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哪些规定?

2023-05-09 11:35:06 来源:律速网

一、医疗事故死亡属于几级

一级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共分分四个级别。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二、医疗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医疗事故处理流程如下:

1.医护人员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解释无效的,应及早上报医务部;

3.医务部接到上报后做相应调查、了解和沟通,然后组织调解;

4.若不能调解,由医务部报请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批准召开院内医疗纠纷技术讨论会;

5.对医疗技术讨论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医疗事故误诊导致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误诊导致死亡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 年)、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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